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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籍人才 在华工作, 工作 许可 的变更、延期问题

本文就 外籍人才在中国境内工作, 或者发生岗位变动后, 工作许可证 的变更、延期分情况做出详解。

情况一、 外国人变换了公司但工作岗位(职业)未变动,且工作类居留许可仍在有效期内 可以转移外国人工作许可证而不用重新办理。

流程概述:

Step 1 注销现有工作许可证

提前终止合同、解除聘用关系的,用人单位应当于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决定机构申请注销。用人单位被终止的,申请人可以向决定机构 申请注销工作许可。

注销需要的资料如下:

1)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注销申请表

2) 聘用关系解除、合同终止或其他与注销原因相关的证明材料

Step 2 办理转聘

注销原工作许可后,自注销之日起30日内提交新工作许可申请:

转聘 需要的资料如下:

1)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

2) 聘用合同

3) 有效居留许可、护照信息页

4) 注销证明

其他如学历、无犯罪认证、体检等则不需要重新提交。

情况二、 不在居留许可有效期内或 工作岗位(职业)发生变动 应重新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。

情况三、 申请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》延期

用人单位在原岗位(职业)继续聘用申请人的 ,应当在申请人的来华工作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决定机构提出申请。

需要资料如下:

1)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申请表

2) 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

3) 护照、签证或有效居留许可

4) 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》

情况四、 申请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》信息变更

申请人个人信息(姓名、护照号、职务、类别)等事项发生变更的 ,应当自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许可决定机构提出申请。

同一单位改任新职务的,包括从专业岗位提升至行政管理岗位,应提供变更申请函(说明变更原因、新任职务等,用人单位盖章)及相应的证明材料,

1)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变更申请表

2) 申请变更事项的证明文件